《小王子》一書長期暢銷,被譯成超過二百五十種文字和方言,最近同名電影登場,再度掀起熱潮。為何小王子的故事歷久不衰?清新稚拙的作家自繪插畫,自然要記一功,不過令這本童話不朽的始終是文字部分。
聖修伯里借助小王子童稚之眼,刻劃成年人追名逐利的荒謬相,和忘卻生命真諦的失重感;比起很多用深奧言詞寫成的人生哲理書,《小王子》用最平易近人的方式,便回答了最深邃的人生問題。
「但他們的答案都是:『那是一頂帽子。』於是我不再跟對方談大蟒蛇、原始森林或星星之類。我把自己降低到他們的層次,和他談橋牌、高爾夫球、政治和領帶。」在故事裡,飛機師主角「我」喜歡用那幅看來像草帽、實情是蟒蛇吞大象的「手繪作品一號」,來測試誰人適合做交心朋友。
現實世界裡,《小王子》這本薄薄經典,也成了一些人用來識別知交的「暗號」:新結識的朋友,如果也喜愛讀《小王子》的話,那麼他很大機會和自己擁有相近的生命領悟,值得深入交往。
對喜歡《小王子》的人來說,這本書的地位就是如此超然。它是朋友辨別器、人生指南、憂傷時的慰藉、快樂時的良伴、需要提振士氣時的拉拉隊隊長......
當然,隨著「小王子」日漸商品化,不少「小王子迷」根本從未讀過原著,令自稱「小王子粉絲」多少變得淺薄可笑。我便永遠記得多年前第一次看見小王子出現在一隻手錶上時,感到多麼彆扭和失望。小王子不是最最看不過眼那位宣稱自己「擁有」星星的商人嗎?將小王子圖案繪在手錶上,然後「擁有」他,這不是很「反小王子」嗎?
小王子說:「假使我有一條圍巾,我會把它圍在脖子帶走,假使我有一朵花,我會把它摘下帶在身邊,但你不能把星星摘下來......」小王子其實跟星星一樣,無法握在手裡,否則只不過自欺欺人。熱衷於擁有小王子的皮相,只關注金黃色麥浪頭髮的小人兒有多可愛,但忘記了作者所寄寓的生命體會,豈不變成小王子口中「古怪到極的大人」?
越來越多人首先從商品認識《小王子》,委實諷刺也無奈。不過當年輕一代越來越不願翻書,借助商品作糖衣包裝讓經典留傳下去,或許是必要的惡?幸好《小王子》作者的遺產繼承者甚有遠見,將銷售小王子商品所得撥給聖修伯里青少年基金會(Saint-Exupéry Youth Foundation),在世界各地進行青少年計劃,總算保存一點作者的人道精神。到基金會網站一看,發現香港原來是基金會的行動地點之一,曾資助「成長之音」計劃,為香港及內地貧窮學生提供音樂學習機會。
如果將世上的人分為兩類,其中一個分類應該是:熱愛《小王子》VS對《小王子》全無感覺的人。後一類人中,有些認為這是一本多愁善感女孩才喜歡的小書,總是在講寂寞、愛、玫瑰......但這恐怕是捉錯用神的看法。
書中使用的某些字詞或許已被流行文化濫用,變得俗不可耐,但若回到《小王子》的context,極其簡單的用詞、對話和情節,其實也有著異常豐富的涵意或指涉。至少,我相信任何仍保有柔腸與熱血的人,讀到小王子造訪不同星球那幾章時,都會心頭一凜。
小王子因為生玫瑰花的氣,離開自己星球到處遊歷。他首先遇上獨居於小行星的國王,然後是一位聽聞掌聲便會脫帽的自負先生......不需太多聯想力也會發現,六個小行星上碰到的六個人,是從成人世界揪出的六種典型「人格陷落」:熱愛權力的「國王」、貪戀虛榮與掌聲的「自負先生」、時刻忙著計數和執迷於擁有的「商人」、只懂借酒醉來逃避現實的「酒鬼」、躲在象牙塔自說自話的「地理教授」,和只懂得聽令而行的「點燈人」,分別對應著迷戀權力、聲譽、金錢,以及自我逃避、自傲狂妄、營營役役的人生陷落相。讀到小王子跟他們的睿智對答,懷抱夢想卻總被人取笑癡傻的sensitive souls,能不被深深觸動嗎?
就像《國王的新衣》裡小孩一句話便將圍著國王的重重謊言敲碎,小王子亦是用最童稚純真的心思,KO成年人的煞有介事。所謂「非常重要」的事,通通變得蒼白可笑。
雖然聖修伯里在《小王子》的獻詞明言此書「是寫給孩子看的」,但很明顯,這是給成年人的寓言,小孩那會看得懂?弔詭的是它經常被歸類為「兒童文學」。叙述的腔調和作品的對象,被搞混了。最近香港的「童書權威」新雅文化,推出繁體版《小王子》立體書(經法國聖修伯里基金會獨家授權),定位也是兒童圖書。這或許也是後一類人對《小王子》無興趣的原因?
小王子離開地球前說道:「我必須對我的花負責。她很脆弱、天真,她只有四根一無是處的刺......」小王子對玫瑰矢志不渝的愛情,是很多人迷上《小王子》的原因,不過這也是最被庸俗化的部分。如果小王子關心的只是愛情,那他只是一個cute版情聖。但他跟玫瑰和狐狸的交往,可以指向更廣義的人倫關係。
小王子對地球上眾多的玫瑰花說:
「唯獨我的玫瑰最重要,因為我曾為她澆水,為她罩上玻璃罩,為她圍上屏風......」當我們越來越喜歡網絡上easy come easy go的人際關係,當我們越來越害怕付出與收回不相稱,當我們只剩下臉書朋友,也許,是時候捧起《小王子》,明白有give才有take,明白刻骨銘心需要時間經營,明白急不得、快不來的道理。
BOX
「四十四次」還是「四十三次」日落?
《小王子》是全球最暢銷書籍之一,單是台灣發行的中譯本便超過五十種。雖然《小王子》用簡樸文字寫成,其中卻有一兩處耐人尋味的「誤譯」。
喜歡《小王子》的一定記得,小王子在自己星球上曾一天看了「四十四次日落」。寫這篇文章時,在網上找出法文原版和手邊兩個中譯本並讀,卻發現法文版寫的竟是「四十三次(quarante-trois fois)日落」!再看新雅文化最新出版的《小王子》立體書(譯者黃葒),仍譯為「四十四次」。到底是四十三,還是四十四?如果是四十三,何解會出現「持之以恆」的錯譯?
上谷歌查找,發現背後大有文章。《小王子》最先是在美國出版的。1943年,Reynal & Hitchcock 出版社推出英譯本《小王子》 ,幾天後,推出法文原版(其時由納粹佔領的法國禁止出版聖修伯里的著作)。當時英文版寫的是「四十四次」,而法文版寫的是幾多卻有不同說法。但肯定的是,Gallimard出版社其後在法國出版的《小王子》版本,1947年開始變成「四十三次」。(資料來自此網站)自此,日落次數便有兩種版本,搞不清哪個才對......
那麼「四十三」對作者有沒有特別意義?1940年5月10日,納粹德國開始進攻法國及低地國家,6月22日,法國投降;兩個日子,正好相距四十三天。換句話,經過四十三次日落,祖國淪陷了。「一個人在哀傷的時候,特別喜歡看日落。」如果這解釋是真的,小王子的哀傷,並非文青式傷春悲秋。
除了日落次數,另一重要但常被「亂譯」的詞語是「馴化」。狐狸見到小王子時說:「請馴化我。」小王子問馴化是什麼?狐狸答曰:「建立關係。」「馴化」的原文是動詞apprivoiser,有些中譯本採用「馴服」、「眷顧」以至「訓練我聽話」等字眼,皆有失此詞蘊含的象徵意義和想像空間。 (原文刊於2015年12月24日《U Magazine》,此為修正版。)
好文。
回覆刪除第一次看《小王子》,乃是英語文學教師定下必讀,須寫論文之書,後來才閱讀法文版並喜愛它,尤其是聽聲音讀本。沒看過中譯本,不知翻譯如何。
此外還保留了有小王子圖像的舊法郎錢幣。
目前在法國剛開張了《小王子》紀念館。
說起來,我也曾保留小王子法郎紙幣。記得第一次在法國見到此銀紙時我甚為驚震:一個國家竟會以虛構人物作紙幣圖案,此民族所追求的是什麼,不說自明。《小王子》紀念館是作者故居嗎?有機會也想去看看。
回覆刪除對不起,準確的說,應是展覽館。
回覆刪除L’exposition le Petit Prince à Versailles a lieu du 25 nov 2015 au 28 fév 2016 à l’espace Richaud à Versailles.(市中心的L'espace Richard)
http://www.lepetitprince.com/
謝謝告知!看來你是人在法國吧?
回覆刪除目前,人在魁北克。法國與魁北克的關係,你知道了吧!
刪除小王子真的好可愛喔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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