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8日星期三

忘情

能夠忘情地投入於某事某物的人,當是世上最幸福的。   

人們愛說「玩物喪志」,忘情於流行玩意的,約定俗成被認為是不思進取和徒然浪費金錢之輩。我卻覺得,把全副心神都放進一個興趣之內,令自己無論處於什麼境地,都覺得有所掛搭的,那應是令生命恒常地興致高漲的不二法門。   

有朋友說,若你有一樣能忘情地去愛的事物,則你應該是個不怕獨處的人。   

我並未臻至忘情的「級別」,但回想由年少至今,有一事常常令我在平淡無聊的日子裡也會精神為之一振。那就是:找一個沒人騷擾的角落,翻開一本令人心動的書,全神灌注地讀。通常再抬起頭來,已是幾個小時之後。

但我是個隨興亂讀的人。一忽兒歷史一忽兒哲學,一忽兒新舊詩一忽兒中西小說散文,沒有章法可言,也可以說,未讀出一個門道來,只是個愛在外圍看風景、湊熱鬧的小讀者。因此很佩服那些對讀書能談出點心得的人,那些能夠一口氣說出為何喜歡什麼什麼書、什麼什麼作家的人。

不過如李歐梵在《狐狸洞話語》言,「狐狸型」的人就是不願意做大學問,只作旁敲側擊,東翻西揭,其樂無窮。  

狐狸有時心裡很羨慕刺蝟,但他也很有阿Q精神,總自我安慰:也許有天我會成為一個湊熱鬧的專家呢。

「忘情」是義無反顧,是投入地愛,是忘我。有同樣是山羊座的朋友說,我們這個星座的人就是不夠投入,不懂得忘情。我不懂星座,但不相信宿命。因此,今年的願望是:放開懷抱且忘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