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5日星期日

新年大計的「捨」法


一年將盡,總會為新一年訂下大大小小的計劃。年輕時愛在筆記本寫下一長串想要完成的事,氣勢恢宏,滿心盼望,不過當一年過去,通常會發現大部分計劃皆未有實行,甚至忘得一乾二淨。年年如是,不免懷疑自己的決心和毅力。如是者,年紀越長,便越害怕構想年度人生計劃。

然而近讀山下英子的《斷捨離》時,卻獲得有趣的啟發:新年大計,或許跟處理家中雜物一樣,關鍵是不要堆積,專注當下,始有成功可能。

驟眼看,《斷捨離》是一本關於「家居雜物整理心得」的書,但山下英子的高明處,是能夠將收拾雜物問題上升到哲學層次。她是一位「雜物管理諮詢師」(多令人羨慕的工作),見識過很多家庭內的雜物情況。她發現,家裡大量雜物堆積的人,往往是在逃避現狀,或長年沉緬於舊時記憶。山下的信念是,借收拾雜物來改變生命形態:整頓好外在的物質環境,便能反過來影響內在的精神生活。因此她高度推崇由她自創的「斷捨離」收拾法。

「斷捨離」包含「斷」、「捨」、「離」三個步驟,以「捨」為最關鍵的第一步。「捨」,關乎正確的收拾策略或方法。回想一下,農曆年大掃除,你的收拾策略是怎樣的?相信不少人的習慣是:將物品逐一檢視,然後篩選出不要的東西丟掉。然而這種做法很「危險」,因為它會令收拾變成一場沒完沒了的懷舊活動:舊物拿在手中,懷緬一番,撫物追昔。當憶起其中盛載的生命片段,還怎忍心拋棄它?於是忙了一整天,尋回很多失落的回憶,但可丟棄的東西卻寥寥無幾。

山下英子於是提出了一種相反的收拾策略:不是逐件篩選,而是主動挑出。大刀闊斧地以「我」而非「物」為主軸,從物海中挑選出自己當下真正需要之物,而剩下的,便可盡情「捨」去。按此方法收拾家居,不單房間簡潔整齊,整個人也會神清氣爽起來,按山下說法,甚至連多年放不下的心結,也可以隨捨去之物而消解於無形。

山下的「捨」法,用了全新目光對待雜物。讀完此書,頓然有悟:「捨」法其實也適用於新年大計。

我們的新年大計,就像一間塞滿大小雜物的「家」,內裡很多東西是之前累積下來的「未竟之志」:幾年前誇下海口要讀完整個書櫃的書,結果舊的未去新的又來,「今年無論如何要讀完枱頭那本幾百頁厚的名作!」去年誓願勤做運動,買下整套健身coupon,結果只用了一張便擱在一旁,「今年我絕對會每周跑一次步,每月行一次山!」曾經誓神劈願學好法文,結果半途而廢又去學韓文日文,「今年無論如何我一定會學好西班牙文!」

每一回訂立新年大計,就像為過去失敗的life projects進行翻案或贖罪般,歷史之重量,叫人吃不消。因此倒不如借用山下英子的「捨」法:放下以前那些未能完成的計劃,直率地告訴自己,當下這個人生階段,自己最想做的到底是什麼?畢竟,一本總是沒法讀完的書,很可能是寫得太爛了,不如放下;永遠提不起勁做運動,顯示你仍有健康quota,可以先忙別的;學不懂多種外語,證明你沒學懂的急迫性,又或者確實沒有語言天份,那就let go好了。

當不再著緊曾經失敗的人生計劃,掃走「家」中大大小小的失敗包袱,自然渾身輕爽,像只帶著一隻小皮篋搬到新的「家」般。天大地大,萬里廣闊,不再被內疚包圍,你便可以公允地反觀自己的心,體味自己的愛惡,構想新年的大計。

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

樂理考試小感

最近為了應考五級樂理試,認真地做了一些past paper和由頭至尾重讀「粉紅書」(The AB Guide to Music Theory Part I)。令我這個成年鋼琴學生頗感意外的是,五級考試內容,遠比我想像中淺。

譬如配cadence point和弦(第七題),竟連V7 和VI chord也不考。答案離不開I、II、IV或V chord,而且只考大調,幾乎是懂得數五線譜音符的人都一定答得對。

看著如此無挑戰性的題目,我難免陰謀論的推想:也許皇家音樂學院怕範圍太廣答案太「千變萬化」,令習慣standard answer的幼童和家長莫衷一是,招惹麻煩和批評,於是索性將最多人應考的五級樂理試框限在很窄範圍?考試那天,看見試場外一大群憂形於色的父母,更覺得此推想有理。

一向以來,我都覺得學樂理很好玩,因為懂樂理,便可從樂理角度,拆解一首樂曲為何動聽(無論是單旋律或複調音樂)。不過在香港,似乎大多數人都討厭樂理。無論老師或學生,都習慣用對待學校考試的態度去對待樂理考試:懂得應試技巧丶答啱題目丶取得高分,便是「王道」,是否真的懂得應用音樂原理,who cares?

作曲題(第六題)最能反映這種心態。這一題,考生需要創作八個小節的旋律。聽說,有些老師會教學生按著和弦pattern來「填」旋律,譬如第四個小節是cadence point(和弦一般是V chord),便先用s、t、r三個音砌出句尾,然後補上樂句中段。另一些老師更離譜,會叫學生背熟一段melody line,無論題目列出什麼歌詞,總之到時照「塞」進去可也。

似乎,任何事情落到香港師生的手裡,本身的的意義和趣味都會被掏去,但求過骨而已。學樂理本來是趣味盎然的事,但以這種應試心態面對,一切都頓時變得枯燥無聊。

其實我認為第六題是最好玩的、也是我最願意花時間作答的一題。考試時,我像大作曲家般,搜尋一輪靈感,左度右度,哼哼唱唱,寫完又改,改完又寫......良久,才終於落實那八小節「傑作」。

也許很多人會笑這是浪費時間。但與其毫無表情地交行貨,過吓「作曲家癮」不是更愉快嗎?一場樂理考試,彷如香港教育的縮影。「應試」心態,令孩子只看到試題和沉悶,卻看不到音樂與快樂。(學琴小札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