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zon總裁Jeff Bezos去年底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表示,一本兼有傳統紙本版和Kindle電子版的圖書,Amazon每售出100本實體版,便同時售出48本Kindle版。看來,隨著ipad於下月加入戰圈,電子書閱讀器的戰國時代勢將來臨。
Ipad雖非採用不發光和較省電的e-ink技術,但它將上網聽歌看戲睇書讀報等消閒活動「共冶一機」,相信會令ebook熱潮升溫。據美國出版商協會數字,去年全美電子書銷售總額達1.69億美金(佔美整體書市3.31%),大膽的華爾街分析員甚至預言:到了2015年,電子書銷售額將超越20億美元。
Amazon、蘋果,和正密鑼緊鼓欲搶攻餘下市場份額的Google Edition(出售無格式規限、可在任何電腦、電子書閱讀器或手機閱讀的ebook),被媒體視為瓜分未來美國電子書市場的三巨頭。英語電子書勢不可擋,大中華情況又如何?雖然Kindle國際版仍不支援中文,但民間自有「漢化」土法,加上國產牌子如漢王及其他山寨機的出現,中文電子書市場的冒起,應該只是時間問題。
Ebook前景一片大好,奇怪的是,若問身邊愛書人:你打算使用電子書閱讀器嗎?得到的答案通常是:電子書很好,但我還是喜歡翻書的感覺......
首先申明,我是愛翻書分子,對電子書不抗拒,但有保留。先不說部分電子書閱讀器在翻頁設計上有多笨拙(譬如Kindle閱讀器本身不能touch screen揭頁,要按掣續頁page down),就算將來電子書閱讀器設計大為改善,對我來說,電子閱讀模式仍不可能取代傳統紙本閱讀模式,因為觸摸紙張的感覺,是無可替代的。
IT熱衷者自然會反駁:喜歡觸摸書頁、欣賞書本裝幀、感受書香,這些都是很形式化的東西吧,跟閱讀所要達到的目的不太相干。況且紙本書的普及,不過是工業革命後的事,紙本閱讀模式很可能只是過渡事物,既省紙張又便捷的電子書,才適合追求環保和速度的未來新人類!
台灣出版界紅人郝明義持的就是以上觀點。在《越讀者》談網路與書的較量時,他引述民國時期作家夏丏尊的話:「太古時代沒有書,將來也可不必有書」、「供給知識其實並不一定要靠書」。
然而愛翻書分子提出的理由,卻非純粹的感情用事。我想,世界上或者存在著兩種愛書人:第一種,因為書本讓他增廣知識和解決問題而愛上它,所以他們是實務的、功能主義的愛書者;第二種,不單愛書的功能,更享受尋書、買書、讀書、劃書整個過程,更重要的是,他珍惜書與生命的互動,視書為有機體。
想像某天收拾書房時,你翻開微微發黃、滿是摺角的《蘇菲的世界》,見到上面寫著蠅頭小字「97年購於洪葉」;你立時勾起很多回憶,想起購書時對西方哲學的滿腔熱誠,想起洪葉時代二樓書店的美好,想起當年的心願和夢想......然後,當書中掉落一張同窗舊友所贈的書籤時,你會想,他今天還好嗎?
紙本書,就是如此和書的主人一起譜寫生命。但電子書卻只有內容,沒有記憶。當我順手click幾click就能買下一大堆ebooks(認為紙本書必死的梁文道說:「用kindle買書只是手指間的事」)然後隨手存進電子盛器裡,書已不再和我的生命發生錯綜複雜的關係。書不過是書,它不再有自己的歷史。縱然我可以在電子書上寫筆記和做highlight,但一個電子書file得來太易,且不會發黃,無歲月痕跡,十年、二十年後,它仍只是新簇簇、不含回憶的電子檔。
龍應台在《大江大海》裡,講過一個感人的書故事。1948年底的中國,戰火紛飛,河南南陽縣五千多名中學師生集體亡命天涯。隊伍進入湖南後,女生馬淑玲決定離隊,將身邊的《古文觀止》送給同學趙連發。五千師生於顛沛流離後只剩三百人,被關進越南集中營。那本《古文觀止》,成了營內學生的唯一教材,由校長奮力守護著......
六十年後,趙連發回到河南,將書雙手奉還馬淑玲。這一本《古文觀止》,和幾百人的生命緊扣著,所以它是獨一無二、不可取代的。你能想像未來的電子書有這種充滿血肉的故事嗎?
第二種愛書人還有一個拒絕電子書的理由。電子書的特點是可隨時download、隨時delete,不像紙張或石碑印刻般,有著盛載恆久知識的象徵意義。這是作家陳雲抗拒電子書的理由。
他說:「一種媒介的本身,已經是一種文化意義。」(《讀書好》第27期)這句話,可視為傳播學宗師麥克魯漢(Marshall McLuhan)的名句「medium is the message」的變奏。麥克魯漢曾指出,媒體的重要性,在於媒體本身的特性,而非傳遞的內容。
新的媒體,肯定會帶來新的思維模式和社會互動。以往,在紙本書主導的世界裡,人們傾向線性(linear)思維。而互聯網帶來的,則是嶄新的「關鍵字搜尋」模式。想想平日我們怎樣用搜尋引擎輕鬆游走於大量網頁間,以及年輕人如何藉facebook、twitter等號召大規模運動,便明白這種模式多麼異於往日。
意大利文化評論家艾可(Umberto Eco)幾年前談到書的未來時,稱這為「超文本(hypertext)模式」。不過對於實體書會否被殺死,艾可很樂觀:「書籍仍是不可或缺的,不僅僅是在讀文學作品時,而是在任何需要仔細閱讀的時候;在我們不僅想接收訊息,還想思索和考量它們的時候。」
艾可的講法很有意思,也解釋了為何各牌子的電子書閱讀器都力求炮製接近紙本閱讀的經驗。但問題是,電子書因為字體可隨意縮放和沒有排版,總令人有在閱覽word文件的感覺,有時不免想盡快速讀掉它。也就是說,電子書努力「扮」紙本書,其媒體特點卻是速讀速棄、無需專注;對於需要反覆閱讀和感受的好書,醜樣兼沒個性的電子版,始終不及裝幀優美、紙香撲鼻的紙本版。
艾可認為,在人類文化史上,新技藝的出現從不會殺死我們本來珍視的舊事物,反而會「讓老東西起深刻變化」。我則相信,只要世上還有第二種愛書人,紙本書是不會死的。
還有一種人,像我,喜歡間書、寫NOTES,加意見,畫公仔,圈這圈那。曾經問過KINDLE用家「不嗅米氣」的問題,KINDLE可不可以MARK嘢?
回覆刪除未有電子書之前有人對我這種習慣已有微言。他們覺得書不容沾污。每次我借書給人,這些「潔本派」就來抬槓。「你借我那本吧,他那本畫到花斑斑,睇死人。」
我除了樂意借書人看到我的「閱時覺」,還歡迎他們在我的書上間間間,圈圈圈。「潔本派」說那像共用針筒......
哈哈,我也是間劃摺書及寫眉批黨的成員呢,不過畫公仔就少D ~_~
回覆刪除如果一本書令我愛不釋手的話,我又點可能忍得手不去加一些personal的印記在書上呢?
又,Kindle是可以做highlight和筆記的,不過暫時就不如在紙本書上留痕般自由自在...當然也沒有人手留痕般有人味、有個性了。
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