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

番薯旅行記


田裡的蕃薯葉
下田多了,開始對植物「前世今生」的變化過程產生興趣。所謂「前世」,就是植物被人類馴化之前的野生祖先。譬如新手農夫常常種的生菜,有很多品類和形態,到底生菜的野生祖先,是在哪裡被人類馴化的呢?它又是什麼樣子的?又譬如,我們現在常吃的很多種農作物,包括蕃茄、番薯、馬鈴薯、粟米,它們的野生祖先其實都來自美洲,那麼它們到底是怎樣變成「全球化」食糧的呢?

雖然中文著作中難找到關於農作物的人文史這類書,尚幸台灣有不少科普翻譯作品,可充當盲公竹。早陣子便讀了 Jared Diamond 的《槍炮、病菌與鋼鐵》(Guns, Germs and Steel)和 Charles C. Mann 的《1493: 物種大交換丈量的世界史》(1493: Uncovering the New World Columbus Created),兩本書都是從植物演化和物種交換角度,探視植物與人類歷史關係的精彩之作,也稍稍解答了我心裡的一些「前世今生」問號。

Diamond 的書已是科普經典。作者在書裡提出了一個突破性觀點 ── 大洲主軸的走向(譬如非洲是南北走向,歐洲是東西走向),是文明能否出現的關鍵 ── 這是此書最常被人討論的地方,但書中有關野生植物的馴化(domestication)如何間接孕育出人類文明,也非常值得一讀。

一般學者認為,人類文明源於農業興起,但為何農業只在某些區域出現?以前老師教我們,河流和沃土是農業的搖籃,所以文化的起源地都和河流密不可分。但作者卻另有高論:有些地區特別「好命水」,擁有較多易馴化和營養成份較好的野生植物,於是這些地區便會孕育出最早的農業社會。

例如一萬年前,居於肥沃月灣(Fertile Crescent)的美索不達米亞人,用很短時間已經將野生的小麥、豌豆等「馴化」,變成可自行栽種的農作物,這是因為小麥和碗豆正好是很「易馴化」的植物。「易馴化」的意思是:野生小麥很容易長,很快打穀,而且它是自花授粉植物,比異花授粉的作物較能保留上一代作物的特徵,所以古人只需挑選不落粒、夥粒大、發芽快的小麥粒來種,長出來的下一代小麥便會像「餅印」般,保留以上有利於人類食用的特徵。加上兩種植物都有很優質的營養成份,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質齊全,亦令古人有足夠誘因由狩獵變成農耕。

想想也真有趣。書上說,世上有二十萬種野生植物,但只有十來種成為我們今天的主食。而這些作為主食的作物,早在幾千年前已全都被馴化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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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Mann 的《1493: 物種大交換丈量的世界史》,則以「哥倫布大交換」(哥倫布除了發現新大陸,同時將本來彼此相隔的美洲和歐洲大陸兩地的物種也來了個大交換)為轉捩點,重寫世界史。書裡道出了番薯傳進中國的故事,非常傳奇。

番薯原產地是美洲,十五世紀由哥倫布帶到西班牙。那麼番薯是何時和怎樣由「番邦」傳入中國的呢?原來早於明朝,它已由菲律賓傳入中國。

據書上介紹,明朝萬曆年間(1593年),福建商人陳振龍在呂宋(菲律賓)吃過番薯後,發現它耐旱易活,生熟可食,有「六益八利,功同五穀」,甚為喜愛。於是他不顧當地政府的出口禁令,將番薯藤絞入繩索中,走私帶回家鄉,然後在住宅附近的邊隙地,嘗試種植。就這樣,一條來自菲律賓的番薯藤便落戶中國。

及後,福建一帶出現飢荒,陳振龍的兒子陳經綸靈光一閃,向巡撫金學曾提出在該省種植番薯,或可解決飢荒問題。巡撫從之,結果「大有收穫,可充穀食之半」,填飽了不少中國人的肚皮。陳振龍的其他後代,還將番薯傳到浙江、山東、臺灣等地,堪稱「中國番薯之父」。

此後,番薯在中國便常常和「飢荒」掛上了勾。上了年紀的香港人見到番薯仍會覺得它是「cheap嘢」,是「窮人食物」,番薯,讓他們想起苦難。但其實番薯真是又隨和又有益的作物呢。正正因為它粗生又有營養,才會在幾百年前繞過大半個地球來到中國,並被廣泛種植。當我這個假日農夫在田裡看著番薯苗滋滋生長時,能不滿腹感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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