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

樂理考試小感

最近為了應考五級樂理試,認真地做了一些past paper和由頭至尾重讀「粉紅書」(The AB Guide to Music Theory Part I)。令我這個成年鋼琴學生頗感意外的是,五級考試內容,遠比我想像中淺。

譬如配cadence point和弦(第七題),竟連V7 和VI chord也不考。答案離不開I、II、IV或V chord,而且只考大調,幾乎是懂得數五線譜音符的人都一定答得對。

看著如此無挑戰性的題目,我難免陰謀論的推想:也許皇家音樂學院怕範圍太廣答案太「千變萬化」,令習慣standard answer的幼童和家長莫衷一是,招惹麻煩和批評,於是索性將最多人應考的五級樂理試框限在很窄範圍?考試那天,看見試場外一大群憂形於色的父母,更覺得此推想有理。

一向以來,我都覺得學樂理很好玩,因為懂樂理,便可從樂理角度,拆解一首樂曲為何動聽(無論是單旋律或複調音樂)。不過在香港,似乎大多數人都討厭樂理。無論老師或學生,都習慣用對待學校考試的態度去對待樂理考試:懂得應試技巧丶答啱題目丶取得高分,便是「王道」,是否真的懂得應用音樂原理,who cares?

作曲題(第六題)最能反映這種心態。這一題,考生需要創作八個小節的旋律。聽說,有些老師會教學生按著和弦pattern來「填」旋律,譬如第四個小節是cadence point(和弦一般是V chord),便先用s、t、r三個音砌出句尾,然後補上樂句中段。另一些老師更離譜,會叫學生背熟一段melody line,無論題目列出什麼歌詞,總之到時照「塞」進去可也。

似乎,任何事情落到香港師生的手裡,本身的的意義和趣味都會被掏去,但求過骨而已。學樂理本來是趣味盎然的事,但以這種應試心態面對,一切都頓時變得枯燥無聊。

其實我認為第六題是最好玩的、也是我最願意花時間作答的一題。考試時,我像大作曲家般,搜尋一輪靈感,左度右度,哼哼唱唱,寫完又改,改完又寫......良久,才終於落實那八小節「傑作」。

也許很多人會笑這是浪費時間。但與其毫無表情地交行貨,過吓「作曲家癮」不是更愉快嗎?一場樂理考試,彷如香港教育的縮影。「應試」心態,令孩子只看到試題和沉悶,卻看不到音樂與快樂。(學琴小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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